自治区绿委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12-14 | 阅读次数:
自治区绿委关于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有关情况的通报》(财监函(2017)6号)和财政部驻新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2016年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处理决定》(财驻新监(2017)121号)、《财政检查通知书》(2017)14号的要求,现就我单位2015年、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做以下说明: 1.2015年本单位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12.92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3.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大幅度降低,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审批备案,杜绝随意接待、扩大接待范围的现象发生。根据我单位实际工作情况,经单位领导决定封存小轿车一辆,实际使用公务用车3辆,大大缩减了公务用车运行费。 2.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已按要求细化公务用车购置数。本单位公务用车4辆。 3.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公务接待批次5批,接待人数5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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