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星星峡、若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主要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12-19 | 阅读次数:
自治区星星峡、若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在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自治区林业厅委托哈密地区林业局和巴州林业局分别负责自治区星星峡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和自治区若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业务、管理工作,分别与哈密地区森防检疫站、巴州森防检疫站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合署办公。分别挂自治区星星峡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哈密地区森防检疫站和自治区若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巴州森防检疫站牌子,并要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大力宣传和严格执行《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检查和查验过往检查站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是否带疫、有无《植物检疫证书》、证书单据是否合格属实;对无《植物检疫证书》的,要立即移交当地森检机构进行补检,经检疫合格,补发《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准调运,并由当地森检机构按《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予以处罚,确保执法主体的合法性。 (三)负责对来自疫区或疫情发生区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及运载工具是否带疫进行复检。对有疫情的,要及时进行除害处理;对无法进行除害处理的,立即停止调运,移交与其合署办公森检机构或当地森检机构负责监督销毁或改变用途、控制使用,以封锁和阻截疫情的蔓延扩散。 (四)负责与当地木材检查站、林业公安、道路联合检查站或动植物联合检查站积极开展联合执法。 二、依法规范执法行为 (一)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的检查室要公开张贴有关森检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张贴批准设站文件,检查人员的姓名、照片、证件号码等,并规范完善检查站各项管理制度,实现制度上墙。公布检疫检查范围、程序和监督电话,设立举报箱。 (二)森林植物检疫检查人员开展检疫检查工作的原则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高效便民。 (三)森林植物检疫检查人员在执行森检任务时,必须着森检制服、佩带森检标志,主动出示《森林植物检疫员证》和《林业行政执法证》,并主动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检疫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当事人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不得刁难、打击报复当事人或向当事人索贿受贿。 三、 切实加强检疫检查站内务管理 (一)要建立检疫检查台帐,做好交接班时间、交接班人员、有关事项等的记录。 (二)要确保检疫检查资料案卷齐全,保证有专人负责检疫检查档案,档案管理要规范。 (三)要加强检查站作风效能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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