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
(2012年7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