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7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已经2012年7月18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努尔.白克力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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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79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已经2012年7月18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努尔.白克力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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