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新疆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项目技术咨询工作,新疆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拟招聘项目政策法规、管理计划暨监测、项目跟踪评估等3名咨询专家,招聘公告如下: 一、项目背景 为加强中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013年中国财政部、GEF董事会批准实施中国/GEF湿地保护6+1项目。新疆GEF“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项目(编号00084238)是子项目之一。 项目国际执行机构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国家合作执行机构为新疆林业厅等,新疆GEF项目执行办设新疆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项目2019年2月结束。 本项目旨在通过阿尔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政策推动等活动使新疆自然保护区体系法律法规建设得以加强,以推动保护区工作主流化和可持续性。期望通过项目取得的示范辐射成功经验的分享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积极影响。本次招聘的三名专家分别是项目政策法规专家、项目管理计划暨监测专家、项目跟踪评估咨询专家。招聘咨询专家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活动得到技术支持以提高项目的科技含量。 二、专家工作范围 1.政策法规专家,参与对新疆自治区层面和保护区层面现有自然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的调研评估,对拟修订的法律法规条款进行专业指导并提出修订意见和评估报告。参与新疆保护区执法人员的培训,编写相关的培训教材; 2. 管理计划暨监测专家,指导阿勒泰地区自然保护区制定保护区管理计划。协助阿勒泰自然保护区布局生物多样性监测点。确定监测方法和技术文件,组织人员培训并开展监测; 3.跟踪评估专家,跟踪项目进度和质量,评价各项活动的深度和主要产出。总结项目成果,撰写项目终期自评估报告。 三、专家资质要求 1.项目咨询专家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专业资质。 2.具有10年以上从事相应专业的工作经历; 3.有参与国际项目的经历、具有较强实践经验及相应的英文交流能力;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在行业内没有失信记录; 5身体健康,有到项目基层工作的时间,确保有效期合同期内完成规定的任务。 其他 咨询专家在投递简历的同时还要报送依据《项目咨询专家工作大纲》编制的《咨询专家项目工作实施方案》; 咨询专家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被录用的专家由新疆GEF项目办发送录用通知书并签署合同。没有被录用的专家不退回申报材料也不反馈未被录用的原因; 咨询专家的报酬按照项目设计文件标准执行,也可按照批准的预算按合同执行; 咨询专家工作的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结束。有意参加应聘者可以向新疆GEF项目办索要《“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项目咨询专家任务大纲》; 该公告的解释权在新疆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 投送简历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12月4日 联系邮箱:xjgef@sina.com 联系人:梅莲香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2号 联系电话:0991-5813241、5852997
新疆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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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