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部门集中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财购〔2017〕16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要求,自治区林业厅拟对相关信息化项目进行招标采购,需要委托1家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机构,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具有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固定场所、设施及办公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及相关质量保证措施; 4、近三年内承担过信息化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具有相应的招标经验和业绩;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按百分比报价+最低报价(实际取费为项目中标金额×百分比,当实际取费小于最低报价时,按最低报价取费),报价表一式两份,单独密封; (5)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附招标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上述(2)(3)证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核对。 二、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自治区林业厅(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2号新界大厦B座1211室)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7日19:00前(北京时间)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烨 0991-5818852、1389988126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2018年6月1日 |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