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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GEF项目执行办招聘编制5个地方标准专家团队的公告


  • 来源:新疆GEF项目执行办 | 发布日期:2018-02-14 | 阅读次数:
  • 按照UNDP-GEF新疆“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项目2018年计划,新疆GEF项目执行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一个专家团队负责编制新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方面的5个地方标准。

    项目概况

    为加强中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013年中国财政部、GEF董事会批准实施中国/GEF湿地保护6+1项目。新疆GEF“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项目(编号00084238)是子项目之一。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为UNDP。项目自2014年启动至20192月结束。本项目旨在通过阿尔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政策推动等活动使新疆自然保护区体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得以加强,以推动保护区工作主流化和可持续性。

    项目支持新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方面编制5个相关地方标准:

    《新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程》;

    《新疆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社区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

    《新疆自然保护区信息元数据标准》;

    《新疆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范》;

    《新疆自然保护区生物标本数据建库规范》;

    组织通过专家评审,正式发布地方标准,开展标准应用培训。

    二、招标程序:采取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214日至35

    2、审查时间:201836-312

    3、报名邮箱:xjgef#sina.com

    4、报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团队机构简介(包括法人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纸质复印件))、编写相应标准的专家简历及编制标准的方案等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5、招标单位:新疆GEF项目执行办公室(挂靠在新疆自治区林业厅对外经济合作办公室;咨询电话0991-5813241

    6、联系人:刘亚峰,联系方式 18199735016

    三、资质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技研究机构或科技企业;

    2.2具备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内的核心技术优势和工作基础;

    2.3本次招标不接受国家机关或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UNDP-GEF项目执行手册相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在新疆GEF项目执行办。

    附件:“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项目《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标准》编制工作任务大纲

    新疆GEF项目执行办

    20182

     

    注:请自行将报名邮箱#号换为@

    附件

    新疆GEF“阿尔泰山两河源”项目《自然保护区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标准》编制任务大纲
         
           1、项目
    背景

    中国.新疆阿尔泰山恒亘于亚洲中部,是地跨中、哈、俄、蒙4国的巨大山系。发源于阿尔泰山林区的大小河流有50多条,最终汇聚于额尔斯河和乌伦古河。宝贵的水资源不但是维系阿勒泰地区各族人民生存的命脉,也关系到新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阿尔泰山是新疆最重要的水资源的战略储备区之一,也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富集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生态问题日益突出。过度放牧和滥采乱挖,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季节性洪水多,枯水季节河流断流等自然隐患交替发生。自然保护区可持续管理与资源开发之间的矛盾等都会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

    为加强中国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013年中国财政部、GEF董事会批准实施中国/GEF湿地保护6+1项目。新疆GEF“加强阿尔泰山两河源流域景观保护区有效管理”是子项目之一。项目的国际执行机构为UNDP。项目自2014年启动至20192月结束。

    本项目旨在通过阿尔泰山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政策推动等活动使新疆自然保护区体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得以加强,以推动保护区工作主流化和可持续性。期望通过项目的示范辐射带动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产生积极影响。是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和实现多种环境效益的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本次GEF项目拟编制的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与信息化等5个地方标准是为确保项目从省级层面及保护区层面的生物多样性和湿地保护活动得到相关技术标准的支撑。

    2工作任务和要求

    分包单位通过新疆自然保护和湿地区层面现有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标准的调研评估,组织领域专家组编制相关标准。并对编制的标准进行评审,推动编写的5个地方标准正式发布为自治区地方标准、编制的《新疆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规程》要结合新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的实际和今后中长期发展需求;、《新疆自然保护区及湿地社区生态旅游区建设与服务规范》要充分考虑生态容量和生物多样性知识普及;《新疆自然保护区信息元数据标准》《新疆自然保护区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范》和《新疆自然保护区生物标本数据建库规范》要结合目前GEF项目成果一完成的新疆自然保护区与湿地数据库信息管理应用,严格规范数据采集、管理、应用、维护、更新需求。

    、标准编制要符合国家标准局《GB/T1 标准化工作导则》要求。要在广泛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编制任务,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分别对“送审稿”进行评审并通过标准专业技术机构审查。

    协助自治区林业厅湿地办对提交的标准、规程(定稿)开展培训;

    3、对分包单位资质的要求

    1.具有新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监管与信息化标准咨询专家团队;具有林学和信息化两方面的专业特长和背景,长期从事森林、湿地、荒漠和生物多样性(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与长效保护研究,能够有效融合现代信息技术、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等手段有效开展林业资源监管工作;具有丰富的林业资源监测、管理和信息化的实践经验。

    2)分包单位团队专家参与编制过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实际经验。目前已经对拟编制的相关标准有一定的工作储备,参与完成过自然保护区和湿地资源信息化服务的实际案例。

    4、主要产出和标准深度要求:

    发布单位要提交如下产品:

    相关标准的“初稿”要求达到编制标准的基本要素,包括标准的编制说明;

    相关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要广泛征求相关专家的意见,征求意见可以请专家召开评审会,也可请专家函审,无论采用哪种方法评审,必须符合评审的相关要求,最后形成专家书面意见;

    相关标准的“送审稿”,将修改过的“征求意见稿”标注出修改的条款后送交业务主管部门和自治区标准管理部门审查,并按照相关部门的意见和要求进行修改。最终形成相关标准的“报批稿”。

    5、其他要求

    对标准的名称原则上不能改变,如确需修改需征得自治区林业厅湿地与保护区管理办公室的同意;

    提交的《标准、规程、规范》等相关标准要分不同阶段提交,“征求意见稿”要在20187月底前提交;“报批稿”要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分包单位应根据工作大纲要求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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