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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01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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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是绿化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着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评比表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自治区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起草相关实施细则及地方性法规。

    二、统一组织协调全区义务植树活动,统筹城乡绿化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绿化宣传活动。

    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检查、指导、监督及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国土绿化。

    四、组织实行公民义务植树的属地管理工作,规范管理秩序,提高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五、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工作。

    六、规范并督促各地绿化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募集绿化资金和捐款活动。

    七、组织开展自治区古树名木的普查、建档及其保护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铁路、公路、河渠等绿色通道建设工作。

    九、指导城市绿化和防护林建设工作,开展自治区“园林城市”、“花园式单位”、“绿化合格单位”等创建活动。

    十、组织开展国土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十一、负责向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自治区绿化委员会报告新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国土绿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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