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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障处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01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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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一、负责劳动法律法规在厅系统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执行;

    二、负责厅系统各林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

    三、负责厅系统各林场的工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厅系统各林场职工工资制度和经营者工资分配政策;

    四、负责厅系统各林场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信访工作;

    五、负责厅直属单位退伍军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六、指导厅机关和厅直属各单位的社会保险工作;

    七、指导林业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厅直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归口管理林业厅劳动定额技术测定站(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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