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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治部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9-01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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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厅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的设立、党委(支部)换届选举和候选人及增补党委委员的审查、审批工作。

    三、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等党内工作制度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和党内统计报表及其它报表工作,负责党员申诉、信访工作,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五、指导厅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六、负责厅属单位共青团工作。

    七、负责厅属单位的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党外知识分子、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等有关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厅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和厅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审查和干部监督工作;

    九、负责厅属单位干部的录(聘)、考核、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辞职辞退、退休和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工作;

    十、负责厅管干部的考察任免,按照规定对二级局有关干部进行任免审核。

    十一、负责厅属单位因公、因私出国人员的政治审查、审批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分类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干部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区林业专业副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和厅系统林业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林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林业行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林业行业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七、负责厅属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区)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劳动模范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厅管干部和厅机关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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