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情况,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思路。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自治区林业厅网站(http://www.www.bdgxxw.co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2号,电话:0991—5852194)。 一、概述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2017年自治区林业厅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7〕7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71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39号)文件要求,结合林业厅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围绕重点,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新思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打造人民满意政府机关、提高公众服务能力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在总结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捷的原则,扎实有序开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拓宽信息公开领域,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性强,涉及处室多、内容广。林业厅历来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主管厅领导任副组长的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及其职责,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林业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联系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各处室站中心各负其责,宣传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基本形成了主要领导统筹安排、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专人实施的工作格局。年初召开会议部署任务,年中组织督查,对各处室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促进各处室和下属单位密切配合、协同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力,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有效开展。 三、明确落实责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在保障国家利益、公民隐私的前提下,2017年林业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继续坚持林业厅信息公开四审制度,严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关,保证涉密的文件不公开、限制性和过程性文件不扩大公开范围、应该公开的文件不列入依申请或不公开的文件范围内。同时把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做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强落实《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文件精神,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继续推进做好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三公”经费和收支预算等信息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体现“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积极推动信息公开向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领域拓展,及时主动公开林业厅人事管理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决策类、审批服务类等相关的政府信息。二是针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热点项目申报、项目批复、资金下达等信息公开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审查,形成林业厅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文件、年度报告,并将其公布在林业厅门户网站上。三是在林业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部门工作职责及分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单位审批流程,并公布公众监督投诉电话;四是加强了网站信息的时效性,确保对门户网站焦点、林业动态、政务信息等栏目的每日及时更新,并向自治区农办、政务公开办、电子政务办及国家林业局报送林业相关信息。五是积极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2017年,林业厅门户网站坚持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服务于自治区民生建设的大局,服务于新疆林业发展的大局,对原有老旧版本进行了改造升级,在版面设计上力求简洁新颖,在栏目设置上力求内容全面、层次分明、布局合理,重点突出新增了林业特色专题栏目。 四、细化目标任务,着力推进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及答复情况。林业厅网站建立依申请公开平台,申请渠道畅通。网站发布有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范围、受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处理、救济方式及程序,并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申请表格下载。2017年林业厅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林业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平台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完善网站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等功能;认真完成了上年度林业厅信息公开的年度总结、年度报告以及公开目录和文件的梳理汇总审核统计工作,共梳理汇总文件公开目录1781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786条、依申请公开文件877条、不公开文件118条),并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政策推广情况。在林业重大政策发布后,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接受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017年12月5日,林业厅与自治区政府网站联合开展了题为《践行党的十九大 实施退耕还林 推进绿色发展》在线访谈工作。运用主流媒体以及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转载发布的对我区林业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和涉及林业行业的政策信息,报道解读情况。 (四)交流互动栏目设置和互动情况。2017年突出设置了林业特色专题栏目:林业焦点、地州动态、生态建设、生态文化、特色林果业、森林资源保护、安全生产、厅长信箱、林业杂志及视频在线;增设了国内新闻、疆内新闻、政府发文栏目;新增专题:民族团结一家亲、学转促、两学一做、学习政府工作报告、国有林场改革、十九大专栏;新增网上在线服务,链接全国林业业务系统应用。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互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拓展网站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 (五)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了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了四级审核制度,即:信息填报员初审、单位领导复审、电子政务办工作人员复核,电子政务办主要领导核准发布。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确保了涉密信息和不该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上网公开。二是制定完善政务微博、微信、专题栏目、信息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的制度和考核办法。坚持以深化信息公开、促进政民互动为宗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规程、考核办法、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三是建立完善林业舆情检测研判制度、林业厅网站信息发布采编审工作制度,制定《自治区林业厅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六)培训工作情况。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策性、政务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林业厅坚持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放在了突出位置,确保了各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能力能够达到工作要求。一是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厅机关各处室(中心、站)设联络员1名,确保信息往来渠道畅通,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准确。二是制定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计划方案,印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63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27号)、《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新政发〔2017〕7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7〕171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39号)文件,作为学习培训材料,制作ppt教程,在全厅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五、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林业厅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8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2017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工作动态类信息601条,占总体的76.5%,内容主要包括林业厅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日常发生的工作情况随时补充发布。其他类信息185条,占总体的23.5%,主要是难以归类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形式 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2017年,本厅把“林业厅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均在第一时间在该网站予以公开。此外,还积极拓展其他信息公开渠道。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厅共整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877条。 本厅2017年度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七、不公开信息情况 不公开信息中,涉密文件11条,转发上级及其他部门公文107条。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九、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根据要求,为保证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厅专门指定了2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年度本厅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本厅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本厅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十、存在的问题及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林业厅公开工作从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领域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突破,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处室对本部门制作主动公开文件公开不够及时,信息公开意识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保密文件以外的政务信息是否公开还缺乏科学认识和统一规定,造成一些非保密文件难以及时公开。 2018年林业厅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路是:一是不断创新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四审制度及考核制度,将林业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与机关效能考核紧密结合。二是进一步深化落实林业厅关乎民生的、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宣教力度,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各单位、各有关责任人的保密意识。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界定等方面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深化相关经办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本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理解和把握。五是充分利用协同办公系统,优化厅机关各处室和事业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内容和流程,使信息能够快捷有效流动,提升林业厅政府信息工作效能。六是积极拓展公开渠道,改进政府信息方式,提高审核公开效率,加强对具体的决策过程、办事过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研究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018年3月28日 | ||||||||||||||||||||||||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