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林办函〔2018〕221号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甘家湖保护区管理局、卡山保护区管理中心、厅机关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履职能力,我厅拟于今年5月上旬在乌鲁木齐市举办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及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和各林区派出所申领行政执法证全部人员,甘家湖保护区管理局、卡山保护区管理中心申领行政执法证全部人员,驻厅纪检监察组、政策法规处、造林处、资源处、保护处、绿委办、治沙办、退耕办、护林办、林检局、湿地办、种苗总站、公益林总站、质检站、天保办申领行政执法证全部人员。 二、培训内容 林业行政执法相关专业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结束后进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者予以发放行政执法证。 三、其他事项 (一)培训拟分三批次进行(每批次培训一天),每批次160人左右,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自行选择批次进行报名,尽量不要集中在一批次。 (二)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因宾馆住宿条件限制,请各单位严格按申领行政执法证要求参加培训,不得超员。 (三)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南疆学前双语教育支教工作、抽调自治区南疆办工作、自治区派驻各省区新疆籍人员管理办工作人员,需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备注说明。 (四)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6日前报厅政策法规处。(附件请前往林业厅网站http://www.www.bdgxxw.com文件公开栏目下载) 请自治区森林公安局通知天西、阿山、天东森林公安分局及各林区派出所,并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后上报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赵媛媛 联系电话:0991—5816594(兼传真) 邮 箱:xjlytzcfgc@163.com
附件: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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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宣传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