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库尔勒市孙军成建立龙山动物园的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10 | 阅读次数:
新林护许准[2016]04号 巴州林业局: 你局(关于孙军成筹建动物园申请办理《国家重点驯养繁殖》及《特许经营利用》许可证的请示)(巴林发[2015]20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库尔勒市建立龙山动物园,驯养繁殖、展演报需的野生动物从乌鲁木齐市动物园、甘肃省天水市人民公园动物园引进。颁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特许经营许可证》。 二、在驯养繁殖、展演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请你局做好监督查验工作。 有关野生动物种源的引进、调出、展演等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此复。 二〇一六年二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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